校学工字〔2023〕1号 关于做好新学期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2-20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

各系学工办:
    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提高心理健康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学校拟针对2021、2022级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全面的心理健康排查和筛查,全面了解2021级、2022级学生返校后的整体心理状况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校园的和谐稳定。请各系认真对待,督促学生进行真实测评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工作目标
  全员覆盖 科学施测 
  二、普查目的
  1.通过心理健康普查工作,全面掌握2021级、2022级学生返校后的心理特点和心理健康水平,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的放矢,为增强学生心理调适能力、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、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供依据。
  2.通过科学的方法,有效地将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筛查出来,并根据其严重程度进行分类,进行早期预防和危机干预,有效地减少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。
  3.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,及时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并进行心理干预,为学生管理及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提供参考依据。
  三、普查对象
  2021、2022全体在校学生
  四、测查工具
  抑郁自评量表(SDS)
  五、测评时间
  2023年2月22日至2月30日
  六、普查方式
  以系为单位,各班集中进行手机端在线网络测评
  七、测评地点
  各班教室
  八、实施方案
  详见附件《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学期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实施方案》。
  九、注意事项
  1.心理健康普查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常规性重点工作之一,希望各系高度重视,有效督促,认真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,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好本次普查工作。
  2.为了提高测评结果的有效性,本次普查原则上要求全体学生必须参加,认真地填写测评问卷,不得代填。个别学生如有特殊情况,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,请辅导员了解原因并上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。
  3.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普查工作,各系心理普查负责人员严格按照心理普查工作要求开展工作。
  4.测评期间,辅导员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老师作为主要实施者,及时指导学生进行测评,如有异常情况反馈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。
  5.做好保密工作。按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殊要求,所有参与心理健康普查的教师在了解普查结果、心理约谈和干预时务必做好保密工作,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。
  6.学生测试时显示账号密码错误等其他特殊情况时,请及时联系各系心理工作负责人,由心理工作负责人统一反馈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处理。
    
  附件: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学期全体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实施方案
    
    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年2月20日

 

附:原文下载

 


上一条:校学工字〔20213〕2号 关于表彰2021-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先进个人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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